案件内容:
我於最近接獲了一通自稱是檢察機關的來電,對方聲稱我的健保卡遭盜用,並說需要進行帳戶監管以解決此問題。由於對方提供的資訊似乎很可信,我當時並未懷疑,繼而按照他們的指示進行。
對方要求我將我和配偶何秀蓮的金融卡、證件及金飾等重要財物交給他們處理。為了協助他們解決所謂的「問題」,我按照指示,分多次將這些財物透過統一超商的店到店方式寄送給對方。直到後來,我才意識到可能被騙,才決定報案求助。
目前,我仍無法確定所有的損失金額,且發現自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,已經被對方竊取了大量的財物。我希望能夠透過報案進一步處理此事,避免更多人受害。
案件日期: 2024-11-30
案件城市: 臺中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