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内容:
我是北部某大學的學生,有天在臉書上賣二手家具時,一位網友透過Messenger聯繫我,說想買我的家具,並要求我在7-11賣貨便平台上創建一個賣場,方便他付款。按照對方的指示,我設置了賣場並將網址發給他。但對方隨後告訴我無法下單,並提供了一個所謂的7-11賣貨便客服連結,讓我聯繫客服解決問題。
我點進去後,對方自稱是7-11賣貨便的客服,表示因為我沒有開通簽署代收轉付遞票服務,所以無法完成交易。他要求我提供銀行資料來開通這個服務。我毫無疑心,按照指示填寫了個人資料。沒多久,我接到一通自稱銀行客服的電話,說為了開通服務需要進行帳戶驗證,並要求我透過網銀轉帳9982元作為手續費。
我照做後,對方又說驗證未通過,要求我再匯款9982元。這時我終於覺得奇怪,立刻查看了網銀,才發現自己被騙了,錢早已被轉走。
案件日期: 2024-11-30
案件城市: 桃園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