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内容:
我滑手機時,在臉書上瀏覽一些有關投資的短片,因好奇就點擊了影片裡的的網址連結,畫面一轉,轉至LINE畫面,然後跳出加入好友的畫面。當時加入line名稱:助理「王小雅」。「王小雅」與我成LINE好友後,邀請我加入LINE群組:「魚躍龍門」。LINE群組於每日中午12時會在群組裡推薦民眾買股票,當時,「王小雅」私訊我可購買之張數,並推薦我使用「欣星」APP進行操作。我當時聽渠的推薦後買了股票,獲利狀況良好,讓我很開心。於是我持續儲值現金,想要在多賺一些錢。而後因我想將「欣星」APP內所投資賺到錢的金額領出,但是客服人員卻以各種理由推託,還要求我要持續儲值,辦理相關手續費或其他費用,繳納完他們才能出金,當我繳納許多費用後,還是沒有收到我賺得的款項,我才發覺遭受詐騙了。
案件日期: 2024-11-30
案件城市: 桃園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