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内容:
某日晚間,一名我從小學時就認識的友人突然透過微信跟我閒聊,聊著聊著他說想購買遊戲點數,要向我借錢。首先他先請我告訴他我的信用卡號,待他刷卡後,驗證碼寄到我的手機,我再將驗證碼告訴他。朋友一共刷卡7筆,其中5筆消費內容顯示是ECPAY(第三方支付),另2筆是購買Gash點數,刷卡金額一共是5萬6,000元。
接下來朋友又請我匯款,所以我到便利商店操作ATM轉帳,從我名下銀行帳戶轉帳新臺幣1萬8,000元至他提供的一名幣商帳戶內。翌日我朋友本來說要來找我當面還錢,後來又打電話來,說他精神狀況不好無法立即過來。
我等我朋友等了2天,第3天他打電話說他被人限制自由還是無法來找我,接著就沒有再跟我聯絡,但我看他除微信外其他社群軟體都在線上,覺得他在騙我,所以到派出所報案。
案件日期: 2024-11-30
案件城市: 桃園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