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内容:
前陣子放了一個禮拜的年假,覺得工作一年,總該犒賞一下自己的努力,於是想上網找按摩紓壓工作室,看到一個廣告彈跳出來,見他身材姣好火辣,我便依照廣告上的LINE(ID忘記了)加入好友,LINE暱稱為「桃子」的好友加入後,我們便開始談價碼,約定1小時以新臺幣3000元為代價,我便跟對方約定地點在某處賓館。
當我到了約定的地點,這位「小姐」稱說要驗證我是不是警察,便要求我傳遞身分證正反面影本,我當時已經慾火焚身,又是第一次,我當作是正常程序,就直接拍我的身分證正反面給小姐,之後我就一直等者要為我服務的人出現,但過了約10分鐘,這位小姐跟我說他的主管要跟我聊天,講一下遊戲規則,便跟我互相加好友,這位主管LINE暱稱為「韓宗翰(主管)」跟我說現在不收現金,要我去超商購買遊戲點數支付,我便前往附近的便利商店購買3000元的App store通用點數卡,拍照給這位自稱是主管的先生,之後這位主管跟我說見面還要另外支付保證金數千元,要我再去購買點數卡,我就再去買再拍照傳送。
後來這位主管突然變臉自稱是幫派份子,並傳一些遭砍的血腥照片給我,又說知道我家住哪,要找小弟來堵我跟我的家人,我當時害怕極了,就趕緊去報案尋求保護,警察直接跟我說,這是典型的假色情應召詐騙手法,已經宣導好幾年了,我才開始悔恨。
案件日期: 2024-11-30
案件城市: 臺北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