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内容:
我在臉書社團「臺南租屋」上看到一個租屋訊息,房子看起來很不錯,價格也合理,我當然是很心動。我加了房東的LINE,想要租下來。房東跟我說,要先付訂金才能看房。我想著,反正可以退款,就先付了11000元。結果呢?到了看房當天,房東又跟我說,房子已經租給別人了!我當然是氣炸了,要求他退款。結果他卻一直推託,說已經退款了,但我根本沒收到!最後,他竟然說我的錢被金管會攔截了!我真是欲哭無淚啊!看來以後還是要小心一點,別再輕易相信網路上那些要先付訂金的租屋訊息了!
案件日期: 2024-11-30
案件城市: 臺南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