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内容:
我於臉書社團上看到臉書暱稱『雅雅』之人PO了一則租屋廣告,我因為很有興趣便主動照那則PO文的聯絡方式,加了LINE暱稱『BLUE』之好友,暱稱『BLUE』之歹徒向我表示前面已經有人預約要看房屋,如果我想先看的話需要先匯一筆訂金,我便先行匯款新臺幣8000元至他指定之帳戶,後續暱稱『BLUE』之歹徒又跟我聯繫,稱前面客戶因為很有興趣,所以該名客戶已經匯了兩個月押金給他,如我真的對該屋有興趣,請我在匯款新臺幣15000元,他會跟前面客戶取消,我當下沒有想太多便又匯款過去,後續於約定看屋時間,我無法聯繫到對方,驚覺遭人詐騙,才來派出所報案。
案件日期: 2024-11-30
案件城市: 臺北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