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内容:
某日晚間,我微信突然跳出一則訊息,小學友人說想購買遊戲點數,想要向我借錢。希望我告訴他我的信用卡號,等他刷卡後,我再將手機的驗證碼告訴他。朋友一共刷卡7筆,其中5筆消費內容顯示是ECPAY(第三方支付),另2筆是購買Gash點數,刷卡金額一共是5萬6,000元。接下來朋友又要我到便利商店操作ATM轉帳,從我名下銀行帳戶轉帳新臺幣1萬8,000元到他提供的一名幣商帳戶。承諾隔天當面還錢,第二天又打電話來,說他臨時有事無法立即過來。第三天他打電話自稱被人限制自由還是無法來找我,接著就沒有再跟我聯絡,但我看他除微信外其他社群軟體都在線上,覺得他在騙我,所以到派出所報案。
案件日期: 2024-11-30
案件城市: 新北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