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内容:
我在Instagram上認識了一名網友,我們聊得投機,彼此加了對方的LINE。對方熱情地向我介紹虛擬貨幣(USTD幣)投資,並傳送了一個網站連結,聲稱只需用手機門號註冊成會員,就能享受高額回報的投資機會。
在對方的慫恿下,我抱著試試看的心態,匯款了新臺幣2萬元至對方提供的指定帳戶。之後,對方稱追加投資才能獲取更高回報,並舉了期貨的例子給我聽,屢次要求我繼續匯款。雖然心中有所疑慮,但對方說得有理有據,我一時大意沒有察覺異常。
直到接到警方通知,才知道對方的帳戶已被列為警示帳戶,這才驚覺自己掉進了詐騙圈套,立刻前往警局報案。這次的經歷讓我明白,不明投資邀請和高獲利承諾背後,多數都是陷阱,提醒大家千萬不要輕信網路上的陌生人和投資廣告。
案件日期: 2024-11-30
案件城市: 臺北市